南都记者走访发现,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张贴在店门口。
【卖拍黄瓜被罚1万;一盘拍黄瓜销售收入139元】南都讯记者李春花实习生王仙妮火锅店超范围卖拍黄瓜挣了139元,被开出行政处罚1万元告知书,并没收139元违法所得。近日,一份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”在朋友圈流传后引发热议。25日,黄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回应:超范围经营属常见违法行为,该处罚依法依规。
现场处罚告知书注明“罚款10000元 ”
25日上午,南都记者来到位于黄埔区丰乐北路附川锅火锅店,该门店已停止营业。玻璃门上了锁链,透过玻璃窗可见店内仍有餐桌椅和散落的厨具,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就张贴在门口,旁边还有电费欠费通知单,一旁酸菜鱼店服务员介绍该火锅店才开了半年,已经关门一个月了。
根据贴在门上“告知书”显示,何灵(广州市黄埔区川锅演义火锅店)在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备注项目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生产销售“川北凉粉”、“酸辣蕨根粉”、“青椒皮蛋”、“拍黄瓜”、“开胃小木耳”等凉拌菜式,从2017年5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销售收入139元。该店违反了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相关规定。对此,没收违法所得139元,罚款10000元人民币。
回应:超范围经营凉菜被罚,并未全国首例